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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何理解“会议费开支实行综合定额控制,各项费用之间可以调剂使用”?

 

回答
1. 在综合定额控制标准内,住宿费、伙食费和其他费用之间可以调剂使用,凭票据实报销,但不能超过综合定额总额。
2. 若会议只发生住宿、伙食、其他费用中的一项或两项费用,定额标准只可以在已发生的费用项目之间调剂使用,未实际发生的费用项目不得参与调剂。
3. 调剂额度限制: 管理会议调剂后的伙食费不得超过150元/人·天,业务会议调剂后的伙食费不得超过260元/人·天。
4. 单人单餐限额: 会议费100%为伙食费的,报销时需提供明细菜单,并在人均定额标准内,根据实际用餐人数控制单人单餐开支限额,其中管理会议不超过130元/人·餐,业务会议不超过200元/人·餐。
5. 因特殊业务情况,确需在会议费综合定额标准内突破上述第3、4点限额控制的,可按“一事一议”原则,说明理由后,报单位负责人审批。
例如:
a. 未产生住宿费用的会议费,综合定额核定公式:未安排住宿人数×(综合定额标准总额-住宿费标准)×会议天数。
b. 只安排部分人员住宿的会议,需要分段计算,综合定额核定公式:住宿人数×综合定额标准总额×会议天数+未安排住宿人数×(综合定额标准总额-住宿费标准)×会议天数。
c. 伙食费限额核定公式:实际发生的伙食费总额÷参会人数。
d. 会议费100%为伙食费的限额核定公式:每次用餐的伙食费÷当次用餐人数。